2026-08-20
2026年8月11日下午,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鹤城区人民医院)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视角下医疗法规的医疗损害责任专题培训,特邀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朱世友律师授课,旨在增强护理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医患沟通能力,从源头筑牢医疗纠纷防线。
(培训现场)
培训以“法律是底线,沟通是艺术”破题。朱世友律师指出,医疗纠纷横跨医学与法学两大领域,专业性极强、情感因素突出、社会关注度高。
授课中,朱世友律师将医疗纠纷划分为医疗事故类、医疗服务类、医疗产品类三大类型,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系统梳理了护理工作中的高风险环节。针对“知情同意仅为医生职责”这一认知误区,他明确指出,护士作为医嘱执行者,是患者知情权落实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执行特殊治疗、用药、输血等操作前,必须向患者解释并确认其理解同意。培训还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核心条款,特别强调隐匿、伪造、篡改病历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过错,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应对纠纷最有力的法律武器。
整场培训内容务实、针对性强,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临床的实操指引。在场护理人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纷纷表示通过培训补齐了法律知识短板,对岗位潜在风险有了更清晰认知。今后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范,精进沟通技巧,做到依法依规执业、用心用情服务患者,全力保障医疗护理安全,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
作者:卢丽琼
一审:刘姿佑
二审:王丽平
三审:刘国林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