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9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院职工、病人的办公饮水工作,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将对桶装水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2024015

二、 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项目

三、 项目预算:39万元(叁年)

四、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 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

项目内容:(1)职工办公用水;(2)医疗区用水。(3)免费配置饮水机,每季度至少对所有在用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洁、消毒保养。(4)不定期对饮水机卫生状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注:院内所有点位不限量供应。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可以厂家直销和商品代理。

3、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饮用水质量指标须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包括但不限于: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行业标准等。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

2、卫生许可证

3、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

4、最新的水质检测报告以及相关水质的证明材料(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八、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招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00 – 11:50,下午14:30 – 17:2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招采办(法制办)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6日15: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北路615号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18774770386   13487456898

     附件: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