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0
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污水厂运营(3年)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厂运营(3年)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060
3、委托代理编号:TCZY-HH-2023-ZF003
4、采购项目预算:18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不支持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丰和园5号楼)502室)。
3、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的证明原件;
(5)提供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6)提交截图证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时间在公告期内);
说明:为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可。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丰和园5号楼)5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谢女士
2、电话:0745-2337703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615号
(3)联系人:张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877477038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丰和园5号楼)502室
(3)联系人:谢女士、罗芳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5707401520
(6)电子邮箱:346249582@qq.com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 (项目名称)磋商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对以上声明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保证其完整、真实,如有虚假,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